空白行
规范商户储值卡行为减少消费者风险
访问量:1727 发布日期:2019/7/9 13:40:19 发布人:admin
空白行
现在很多商户都推出办卡送优惠的活动,以此增加人气和拉动效益。可是有些商户在顾客办了卡以后,突然间倒闭或者关门,导致顾客已经交了的办卡钱打了水漂。商家早已不知所踪。建议:
1.工商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规范商户活动中的办卡行为,控制
储值卡最高数额,降低风险。
2.商家在办理
储值卡提前收取顾客钱的时候,需要向主管部门报备,由主管工商管理部门定期审核经营状态,防止跑路。
3.办卡搞活动的商户,在工商局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,防止跑路卷钱现象发生,给消费者利益予以保障。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,
预付费消费的监管主要由政府牵头,商务、市场监管、财政、税务、银行、审计等多个部门共同监管。根据商务部有关规定,发行
储值卡的经营者必须是企业法人,且需要在发行后30日内到商务部门备案,个体工商户、合伙等非企业法人不能发行
储值卡。在此提醒消费者:
预付卡式方式进行消费存在潜在风险,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购买,尽量不
办预付卡、
储值卡,不要存入较大的金额。消费者在办理
预付式消费卡时应先了解经营者相关信息,事先查看商家是否有营业执照、是否可以提供在商务部门的备案信息。购卡时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录音录像,仔细审阅合同条款,明确适用范围、期限、功能、退卡条件,预防其中显失公平的内容。要妥善保存相应的消费凭证,以备发生纠纷时能够充分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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